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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好文】建设金融强国:概念、定位与政策落点

王文、蔡彤娟 人大重阳 2024-02-02

作者王文系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执行院长,蔡彤娟系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宏观研究部主任、研究员。本文刊发于核心期刊《金融经济学研究》2024年第1期,原标题为《建设金融强国:概念、定位与政策落点》。这是中央金融工作会议首次提出金融强国概念以来,人大重阳在核心期刊《中国金融》2023年第24期发表文章《金融强国理论及其目标解析》一文之后,又一篇深度阐释金融强国理念的文章。

中国版的“金融强国”,既不能走苏联式计划经济金融压抑的老路,也不能走西方式金融空转资本套利的邪路,而是要构建有效支持实体经济的体制机制,降低社会综合融资成本,全面提高金融服务效率和水平,积极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和新动能培育,为国家可持续发展营造更加良好的金融环境。

本文字数约13287字,阅读需要14分钟。

本文刊发于核心期刊《金融经济学研究》2024年第1期

摘   要


中央金融工作会议首次提出“金融强国”概念。“金融强国”的内涵体现在内外两个维度:

对内主要表现为拥有资源配置功能完善、高度发展的金融市场和金融体系,能够为实体经济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同时有效防范金融风险和危机,维护金融稳定和安全;

对外主要表现为在国际金融领域具有较高的地位和影响力,能够参与制定国际金融规则和标准,具有较  强的国际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能够在全球范围内拓展业务和市场份额。当前,我国作为金融大国,距离建设金融强国的目标仍有一定距离。

未来,应从三大政策落点推进金融强国建设:一是落实金融服务于实体经济的资源配置功能,特别是通过发展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和数字金融,提供高质量、普惠性的金融服务;二是完善高质量现代化的金融监管体系,强化金融法制建设,保障整个金融体系稳定运行;三是着力推进金融高水平开放,“引进来”与“走出去”并重,稳慎扎实推进人民币国际化,积极参与国际金融规则制定和改革,向世界提出中国方案。


关键词:金融强国;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中国式现代化;金融监管体系;金融开放


引言

2023年10月,中央金融工作会议首次提出“金融强国”概念,强调“以加快建设金融强国为目标”。继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列出教育强国、科技强国、人才强国、文化强国、体育强国、制造强国、质量强国、航天强国、交通强国、网络强国、农业强国、海洋强国、贸易强国等13个强国目标后,中央金融工作会议进一步确立“金融强国”目标,无疑是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这一历史新征程中增加了金融发展的战略维度,也使得中国崛起过程中的要素支撑更加立体、牢固。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无论是在资源配置、资产定价还是在风险管理方面,其工具价值凸显,也日益成为国际政治博弈的重心。改革开放45年来,中国金融业从计划经济走向市场经济,从成立第一家商业银行到形成完整的金融市场体系,从国内走向国际,从“引进来”到“走出去”,取得了一系列历史性的重大成就。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金融政策立足国情,从实际出发,准确把握中国经济金融发展的特点和规律,银行、证券、保险、债券、信托、期货等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日趋健全,逐渐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金融发展之路(王文,2019)。2022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10次提到“金融”,高度重视金融发展在百年新征程中的作用与意义。结合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金融理念的演进,金融助推国家崛起之势正在形成(王文等,2019)。

从全球范围来看,全球金融危机以来,在地缘冲突、非传统安全、气候变化、超级疫情等一系列因素冲击下,世界经济面临增长速度长期放缓的挑战。全球金融危机前的2000—2007年,世界经济平均增速为3.68%;全球金融危机后,21世纪的第二个10年(2010—2019年),世界经济平均增速放缓至3.16%;进入第三个10年(2020—2022年),世界经济增速进一步放缓至2%左右(数据来源:世界银行世界发展指标数据库,按不变价格统计),全球层面金融对国际贸易和投资的支撑功能变得乏力;另一方面,大国竞争、地缘冲突、气候变化等领域的金融风险也在不断累积。

从国内角度看,当下中国刚刚解决了贫困问题,实现了全面小康,但如何以中国式现代化实现共同富裕,避免发生系统性风险,让国有资产和财富更加保值增值,让中低收入者能够共享经济增长和国家进步的红利,都是金融强国建设的题中之义。在此背景下,系统思考“金融如何为国家强大和民族复兴服务”这一问题,界定“金融强国”概念的内涵和外延,明确其定位,阐述其政策含义,具有重要的时代意义和战略考量。

金融强国释义

(一)金融强国的内涵与外延

1.“金融强国”的内涵。什么是金融强国?从字面意思来看,“金融强国”是指“金融强大的国家”。“金融强大”主要体现在内外两个维度对内一是在金融功能演进和金融发展层面,表现为金融的各项基本功能和衍生功能完善而强大,如中介功能、服务功能、资源配置、经济调节、风险规避、信息传递、公司治理、消费引导、区域协调等,能够提供多样化的金融服务和产品;二是金融市场和体系的强大,即拥有资源配置功能完善、高度发展的现代金融体系和投资银行、租赁公司等金融中介机构,以及成熟高效的股票市场、债券市场、保险市场、外汇市场等,能够为实体经济提供强有力的支撑;三是拥有先进的金融科技和创新能力,能够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提高金融服务的效率和质量,不断推出新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满足市场和客户不断变化的需求;四是拥有健全的金融监管机制,能够有效地防范金融风险和危机,维护金融稳定和安全。对外,金融强国在国际金融领域具有较高的地位,能够参与制定国际金融规则和标准,具有较强的国际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能够在全球范围内拓展业务和市场份额。

从中国的金融发展实践来看,中国的金融强国之路还远不够,体现为“大而不强”。因此,金融强国的“强”与其说是一个形容词,不如说是一个动词,其意义更加侧重于“发展金融业使国家强大”,表示金融对国家强大有着像产业一样的支撑作用(王文等,2019)。

2.“金融强国”的外延。金融业的稳定健康发展是建设“金融强国”的基础,除此之外,“金融强国”这一概念还包括多个维度的外延,如金融机构体量的继续增长、金融风险的预防和化解、金融服务的普惠与高效、金融市场的国际化、金融监管的有效性、金融科技的创新应用以及中国在国际金融市场上的强国地位。这些维度的目标不仅依赖于金融业的发展,还需要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有效的监管体制、公平的市场竞争以及进一步深化国际合作。从这个方面看,金融强国,不只代表着金融行业规模与服务能力的增强,还承载着国家经济繁荣和国际地位提升的时代使命。

从国内看,加快建设金融强国,意味着“金融要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高质量服务”,就是要在保证国家稳定与安全的前提下,通过金融体系改革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这其中包含改革、发展与稳定三大目标的协调推进。在这一过程中,中国金融业要提高资金融通、资源配置、信息协调、结构调整等功能效率,进而为推动科学技术创新、产业结构升级、区域协调发展、全要素生产率提升贡献力量。金融主管部门和金融机构应具通过一系列金融制度、金融政策、金融工具与金融服务的系统性安排,促进科技开发、成果转化和高科技的创新发展(科技金融),引导更多信贷、债券、基金等资金流向环境治理与生态理念先进的产业(绿色金融),为社会各阶层和群体提供适当且有效的金融服务(普惠金融),满足老龄化背景下普通大众随着年龄增长而离开工作岗位后的综合金融需求(养老金融),还要通过信息技术手段如移动支付、网上金融服务等升级传统金融服务业态(数字金融),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升国家核心竞争力提供新动能。

从国际看,加快建设金融强国,意味着中国金融行业应着力推进高水平开放,敢于善于配置全球资源,在金融业高速增长的同时必须确保国家经济金融稳定和安全。这就要求中国金融业要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并重,既要吸引更多外资金融机构和长期资本来华展业兴业,提升跨境投融资的便利化与高效性,稳步扩大金融领域的制度型开放,还要努力推动中国资本与金融服务走向世界,提升人民币国际化,完善金融服务“一带一路”,引领全球金融治理,在国际金融市场扮演更重要的角色,扩大中国在国际金融领域的话语权。

可见,加快建设金融强国不仅意味着建成服务于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金融体系和金融基础设施,更意味着需要建立完善的金融顶层设计与高效安全的金融监管体系,是中国未来推进金融业创新式发展的必经之路,也是共同推动全球金融治理体系进步与发展的强大支柱。

(二)金融大国与金融强国的差距

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中国才开始建立起自己的现代金融体系,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开始从无到有逐渐发展完善,金融机构开始市场化运作,金融开放度也逐渐提升。目前,中国不仅是全球第一大新兴资本市场,还是全球成长速度最快的资本市场之一,同时也是全球最大的银行业市场、全球前三大证券与保险业市场,可以说是名副其实的全球金融大国(王文等,2019)。但中国的金融市场化程度和金融服务质量与传统金融强国特别是美国、英国相比仍有相当大距离,中国超大城市如上海、深圳等的金融中心建设卓有成效,但其重要性、国际排名距离纽约、伦敦甚至新加坡、东京等城市还有不小差距。中国的对外直接投资、人民币国际化进程近年来突飞猛进,但中国金融国际话语权仍跟不上中国作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的要求(王文,2019)。因此,中国虽已成为金融大国,但还不是“金融强国”。具体来看,金融大国与金融强国的差距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金融基础设施仍需完善。金融基础设施主要包括支持金融运行的硬件设施和软性制度安排,对一国经济发展、金融稳定、社会安定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在我国金融基础设施中,法制环境、市场透明度、监管能力等软实力一直滞后于金融硬件设施的发展速度(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2021)。2022年8月,《期货和衍生品法》正式施行,重点规范期货市场和衍生品市场。2023年5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在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基础上组建,中国金融监管体系从“一行两会”迈入“一行-总局-一会”的新格局。随着中国金融行业的快速发展和对外开放程度的不断提高,创新产品的推出节奏不断加快,产品结构日趋复杂,金融行业大多跨行业经营,现行的法律与监管体系也需要与时俱进,提升法制监管的针对性和适应性。

2.金融市场机制有待完善。我国金融产品的定价、买卖和风险管理方式等市场机制仍不完善。以资本市场中的股票市场为例,2023年2月,随着中国证监会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则草案公开征求意见,我国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正式启动。此前,注册制主要在上证科创板、北交所等市场试点。然而,不可否认的是,由于市场主体和监管能力等方面原因,我国资本市场仍然存在虚假信息披露、欺诈上市、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问题,要在沪深主板全面推进注册制改革,仍然任重道远。注册制改革要求更加严格的信息披露和监管机构的加强执法,能够提高市场监管的有效性。注册制改革的全面实行将有助于减少虚假陈述和欺诈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增强投资者对市场的信心。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再度强调了推动中国资本市场的注册制改革,并完善发行等基础制度。这一举措旨在提高市场的公开透明性,促进市场资金的流动和企业的健康发展。

3.金融中介机构深化水平有待提高。金融中介机构是一个国家金融基础设施建设中最直观的部分,是广大企业与居民接触金融活动、从事金融业务的中介,也是衡量一国金融深化水平的重要指标。在中国的金融机构中,与证券、基金、保险和信托相比,银行机构占绝对的主导地位,与发达国家银行深化水平相比仍有较大差距。截至2022年末,我国金融业机构总资产达419.64万亿元,总负债382.3万亿元。其中,银行业总资产379.49万亿元,总负债348.0万亿元;银行在金融机构总资产中的占比高达90.4%,在总负债中的占比高达91.0%。而证券业、保险业总资产和总负债占比仅为9.6%、9.0%。这表明我国金融中介机构资产相对较低,我国金融中介机构深化水平有待提高,金融市场有待进一步发展。

4.金融相关信息服务有待完善。总的来看,国际金融信息服务市场仍然处于美、英等金融强国的高度垄断之下,其金融信息服务市场历史久远,高度发达,中国的本土金融信息服务机构起步较晚,大都选择在模仿的基础上进行创新,仍然缺乏有国际影响力与公信力的金融信息服务机构。长期以来,我国金融监管机构通常用看待媒体的方式来看待金融信息服务机构及其发布内容,往往忽视了其中所涉及的话语权、金融安全等内容。因此,总体来看,我国对金融信息服务内容、传播的监管理念、框架还需要加强,亟须完善(王文,2020)。

5.金融资产结构存在一定程度的失衡。虽然中国目前已经建立了种类比较齐全的金融市场体系,但我国金融资产结构与美国等传统金融强国相比仍然存在较大差距。在资金融通功能方面,突出表现为直接融资水平仍然较低,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通过国内债券市场融资受到局限,股票市场融资机制仍不够健全。在政府部门,中央和各级政府拥有庞大的国有企业股权;在居民部门所持有的股票股权资产中,股票仅占约四分之一,其余是流动性较低的未上市公司股权;在非金融企业部门,贷款仍是中国企业债务融资的主要来源,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偏低;在金融部门,金融机构的资产和负债更依赖于存贷款,导致银行业积累的金融风险越来越高,金融市场的风险分散功能受限。因此,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在完善金融市场功能方面,强调更好发挥资本市场枢纽功能,疏通资金进入实体经济的渠道,这与此前中央多次提及的提高直接融资占比的要求一致。

6.人民币国际化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随着IMF将人民币纳入SDR货币篮子,人民币正式成为全球第五大货币,这既是人民币国际化的重要里程碑,也是中国金融市场逐步融入全球金融体系的突出表现。2023年3月,人民币在中国跨境交易中的使用(48%)首次超过美元(47%),成为人民币国际化进程中的又一个里程碑。然而,从国际货币的三大职能来看,人民币作为交易媒介、计价单位、储备货币的作用与美元相比在绝对值上仍有相当大差距。2023年10月,在全球跨境贸易结算中人民币支付比例为5.12%,美元为84.22%,中国经济主体在国际贸易中采用人民币计价并没有明显的竞争优势,人民币的国际支付比例(国际支付比例即交易比例,包括跨境贸易、初次和二次收入转移、证券投资、直接投资、其他投资在内。)为3.6%,而美元为47.25%。截至2022年末,人民币在全球储备货币中的占比2.69%,美元为58.36%。此外,在跨境支付结算方面,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CIPS)有待进一步充实壮大。

7.国际金融机构话语权低。中国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和世界银行的创始国之一,但是中国在这两大金融机构中的话语权却不高。首先表现在投票权上,2010年IMF和世界银行对投票权进行了改革,改革后中国投票权份额分别为6.08%和4.57%,排在美国、日本之后列第三位。其后十几年,尽管中国经济规模不断增加,早已超过日本,但中国在IMF和世界银行的投票权份额并未根据经济体量做出调整。其次在高级管理人员方面,中国籍高层与其他经济大国相比数量不多,与中国的金融大国地位并不匹配。

此外,正如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所指出,我国“经济金融风险隐患仍然较多”“金融乱象和腐败问题屡禁不止”,金融监管能力和治理能力存在薄弱环节。总体来看,金融服务于国家强大的支撑性作用仍然不够明显。

金融强国的定位

(一)发展金融业使国家更加强大的功能性取向

中央金融工作会议首提“金融强国”,不只是要实现一个金融强大的国家,更重要的是提出“通过金融使国家更加强大”的功能性取向和终极目标。金融的核心功能是资源配置功能(白钦先和谭庆华,2006),相较于其他手段,金融方式更为高效,常常能够以较小的成本撬动大量的资源。一个国家的强大不仅表现在能够有效动员其疆域内的人力、生产能力和自然资源,而且突出地表现在能够在不同程度上动员域外的人力、生产能力和自然资源为其服务,这是金融功能突破国界的自然结果。历史上的强国荷兰、英国以及现在的美国,都有赖于强大的金融体系维持其国际地位。随着国际贸易的兴起和全球市场的形成,现代金融体系的重要作用日益凸显,金融已经成为一种极其重要的国家能力。

然而,不同于西方国家以资本为中心的金融强国道路,中国金融强国建设对内服务于实体经济,以人民为中心,最终目标是实现共同富裕;对外为国际社会提供金融公共产品,为广大发展中国家提供金融支持。“通过金融使国家更加强大”的取向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宗旨使得百年来金融的功能有了实质性的扩展与提升,不再局限于经济层面,而是上升到价值取向层面。

(二)金融强国的实质

金融要为实体经济服务

金融最早是为适应实体经济的需要而发展起来的。世界各国经济发展的长期历史也表明,实体经济才是一个国家经济增长的永恒动力和不竭源泉(陈雨露和马勇,2013)。学术界普遍认为,2008年源自美国的全球金融危机是金融资本过度脱离实体经济运行的结果(陈继勇等,2009;朱太辉,2010;谢杰和张海森,2010;林毅夫,2012),是金融过度自由化、资产过度泡沫化的结果(Gorton,2012;Bronerand Ventura,2013)。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对金融本质和规律的认识进一步深化,始终将服务实体经济视为金融业立身之本。这是对实体经济作为国家发展基础的深层认知,更是构筑中国未来发展战略优势的根本支撑。中国版的“金融强国”,既不能走苏联式计划经济金融压抑的老路,也不能走西方式金融空转资本套利的邪路,而是要构建有效支持实体经济的体制机制,降低社会综合融资成本,全面提高金融服务效率和水平,积极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和新动能培育,为国家可持续发展营造更加良好的金融环境。

(三)金融强国的底线

是确保不发生系统性风险

纵向审视改革开放45年的发展历程,横向比较20世纪70年代以来的各国金融实践,可以得出“中国是世界上唯一一个未爆发大规模金融危机、未陷入长期萧条且成功实现高速增长的主要经济体”这一结论。中国金融业实现了一个非常重要的、西方没有实现的奇迹,那就是无金融危机的国家崛起。“无危机崛起”是中国发展有别于西方的重大特征,是中国改革开放几十年来不断防范金融风险发生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成绩。“无危机崛起”的奇迹表明,源于本土、“干中学”的中国经济与金融治理经验是卓有成效的。中国成功借鉴了西方经济与金融增长的有益经验,也不断汲取西方周期性爆发金融危机的负面教训。中国应有更强的自信与底气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提高中国金融业的核心竞争力,努力实现从金融大国向金融强国的转变。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再次强调,化解金融风险要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上,对风险早识别、早预警、早暴露、早处置,才能更好地保证中国作为全球唯一一个没有发生过系统性金融风险的主要经济体,也是唯一一个将金融监管重要性置于国家发展战略顶层设计中的主要经济体(王文,2019)。

(四)金融要为强国建设

和民族复兴伟业而服务

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强调,金融要为强国建设和民族复兴伟业而服务。金融的功能不能停留在为少数富豪和高净值人群获得收益这个层面,更重要的是为其赋予民族和国家的时代使命担当。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指出:“金融是国民经济的血脉,是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新时代的中国,金融业早已不再仅仅是服务经济、配置资源的手段,而是成为国家发展的支柱和国际竞争的关键。金融服务能力越强,经济运行就会越顺畅,国家核心竞争力就会更强大。更重要的是,强大的金融服务能力,不能只服务于部分领域、部分人群的财富增长,而是应通过推动金融业的科技化、数字化、绿色化发展,通过推广普惠金融和养老金融服务于所有领域,惠及全体国民,最终促进整个国家的高质量发展。由此可见,构建服务于高质量发展的中国特色现代金融体系,本质上就是为了实现中国式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加快建设金融强国就是中国特色现代金融体系的发展目标。

金融强国的政策落脚点

(一)落实金融服务于实体经济的功能导向

金融要进行跨时空的价值交换和价值转移,但其根本目标是要服务于实体经济,金融要真正回归服务的本源,为更多民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服务。“金融强国”意味着不仅要提供更好的融资渠道,更好地实现金融服务于实体经济的导向,更重要的是在理念上注重金融的质量、效率、可持续性,以及规模增长的目标和功效。其中就涉及要增强金融服务能力,优化融资结构,丰富金融产品,构建多层次、广覆盖、有差异的银行体系,支持将资金精准导向实体经济,是金融强国的第一个政策落脚点。具体来说,金融政策制定者应通过一系列金融制度、金融政策、金融工具与金融服务的系统性安排,确保整个金融体系不断地服务于实体经济以及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中讲到的五篇大文章——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提供普惠性的、人人都应该有权利享受到的金融服务。

1.科技金融:金融助推科技创新。科技金融是科技进步与金融创新相结合的产物,其目标是通过金融体系的运作,形成合理的风险评估和价格确定机制,引导资金流向科技领域,实现资金资源在科技项目间的有效配置,从而促进科技开发、成果转化和高科技的创新发展。在这一过程中,科技创新与金融资本进一步深度融合,从而形成良性循环。科技强国、制造强国的建设都需要金融来助推,没有一个强劲的金融体系,就不可能孕育出现代科技和现代产业。发展科技金融,首先应保证国家、地方和企业对科技创新的投入,提高科技和教育支出在政府支出中的占比。中央和地方政府应将财政向科技方向倾斜,特别是挤出地方债务中的形象工程水分,扩大科创专项债规模,鼓励发行科技型企业债券,鼓励科研机构和企业进行技术创新,将资金切实用于提高科技进步,支持实体经济;其次,推动科技产业与金融产业的深度融合,加快形成以股权投资为主、“股贷债保”联动的金融服务支撑体系(王观等,2023)。加强科技产业和金融产业的协同合作,加快引导科技型企业以上市、发债等方式进行融资,鼓励金融机构为科技企业提供风险投资、信贷等金融服务。再次,要把支持初创期科技型企业作为重中之重。综合利用科技股权投资、科技成果转化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科技型中小企业信用贷等多种方式扶持初创期科技企业。

2.绿色金融:推动经济社会的绿色低碳发展。发展绿色金融的目的是引导更多信贷、债券、基金等资金流向环境治理与生态理念先进的产业,从而实现双碳目标。首先,从顶层设计出发,建立健全绿色金融体系。加快碳排放交易市场建设,做到全国减碳一盘棋,不断建立和完善碳排放的激励机制、考核机制、惩罚机制、补偿机制等,打造“定价机制+碳排放衍生品+跨境人民币碳交易结算”特色碳金融体系(蔡彤娟等,2023)。其次,鼓励和推动各类金融机构广泛发挥绿色金融的抗风险能力,开展压力测试等金融服务,开发防灾基金、绿色衍生品等金融工具。再次,为绿色科技初创企业提供多元化融资渠道,支持建立绿色产业创投基金、绿色创业项目信息平台、绿色产业资金扶持平台等(王文和刘锦涛,2021)。

3.普惠金融:提高覆盖面和均等化程度。普惠金融的宗旨是为社会各阶层和群体提供适当且有效的金融服务。随着数字技术的发展,数字经济与普惠金融正在快速融合,逐渐形成数字普惠金融生态。发展普惠金融,首先应转变传统金融服务理念,通过关键数字技术创新打通与信用网络的融合,利用远程、自动、数字化方式为更多低收入人群和中小工商业者服务,提高普惠金融覆盖面和均等化程度。其次,注重对接乡村振兴、创新创业等国家发展战略,把普惠金融纳入乡村振兴扶持政策,加大对相关税费的减免力度,助推农业、农村、农民融合发展,加大对城乡居民和个体工商业者的创新创业贷款力度,推出“乡村创业贷”等普惠金融创新产品。再次,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普惠金融的投入力度,完善信贷支持服务,加大信贷投放额度。同时为普惠金融服务提供税收优惠、财政补贴等支持措施。

4.养老金融:满足日益增长的养老需求。养老金融概念可界定为满足全体社会成员养老需求而开展的各种金融活动,包括养老金金融、养老服务金融和养老产业金融(董克用和张栋,2017),其目标是满足老龄化背景下普通大众随着年龄增长而离开工作岗位后的综合金融需求。

发展养老金融应聚焦薄弱需求,可从几个方面入手。一是建立多元化的养老服务体系,在维持养老金的可持续性的同时,发展包括养老金管理、养老资产管理、养老服务咨询在内的多种业态形式。二是发展养老产业金融,推动养老产业与金融创新的深度融合。发展包括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和私募基金等在内的促进养老产业发展的多样化融资手段,开辟新的融资渠道。三是在创新养老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同时加强监管。一方面鼓励金融机构根据老年人的特点和需求推出创新的养老储蓄、养老保险、养老信托等产品和服务,为老年人提供更加灵活多样的养老选择;另一方面加强对养老金融的监管和管理力度,保障老年人的利益和养老金融的安全与稳定。

5.数字金融:提升金融服务质效。数字金融主要通过信息技术手段如移动支付、网上金融服务等升级传统金融服务业态。数字金融能够显著提升家庭收入,特别是对农村低收入群体而言,数字金融的迅速发展能够帮助改善农村居民的创业条件,通过提升创业机会的均等化促进包容性增长(张勋等,2019)。发展数字金融一是要鼓励金融机构加强信息技术研发、引进和应用力度,提高数字化服务能力和水平,将数字技术广泛应用到金融产品设计、信贷审批、风险管控等各个环节,开发移动支付、在线贷款、智能投资顾问等数字化金融服务产品。二是要加强金融机构与电商、物流等外部机构的协同合作,支持金融机构与电商、物流等企业合作开展数字化金融服务,借助数字技术和互联网提高金融服务效率,改善用户体验。三是要发展数字产业金融,通过产品创新和服务创新不断提升数字金融对企业研发、产业升级和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适配性和精准性。

(二)完善高质量现代化的金融监管体系

建设金融强国离不开包容、技术进步和创新的监管体系。与贸易开放不同的是,金融开放往往会放大国内经济中的扭曲程度,并会加剧经济波动,甚至带来金融危机(王永钦等,2016)。因此,金融发展的基调始终是在国内金融体系比较健全的前提下,再进行比较稳健的金融开放。

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金融系统有力支撑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为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作出了重要贡献。(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N].  人民日报,2023-11-01(01))强调必须坚持把防控风险作为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题,坚持在市场化法治化轨道上推进金融创新发展,坚持稳中求进。因此,金融强国的第二个落脚点是建立高质量的、现代化的金融监管体系,使得整个金融体系稳定运行、减少漏洞,强化金融法治建设,让金融业发展合规化、规范化、法治化、透明化、公平化。

中国要有金融发展、监管改革的自觉动力。一方面要推动稳增长,另一方面还要防风险。具体政策层面,一是推进中小金融机构改革转型,通过制定中小银行改革化险方案及时处置中小金融机构风险,加快中小银行兼并重组,通过“一省一策”方式加快农村信用社改革。二是建立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长效机制,全面推进地方政府债务公开,加快编制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推进政府债务立法,强化法律保障,在严控增量的同时通过再融资和债务重组化解存量。三是完善房地产金融宏观审慎管理,避免房地产引发系统性金融风险,一视同仁满足民营房企的金融需求,放宽金融机构对民企放贷的业绩考核约束,支持民企上市融资,提高民企自身造血能力。

(三)着力推进金融高水平开放

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指出要着力推进金融高水平开放,确保国家金融和经济安全。高水平开放正是金融强国的第三个政策落脚点。“引进来”方面,要稳步扩大金融领域制度型开放,对接国际金融体系的现有框架和国际前沿规则,在做好金融监管的前提下稳步推进各领域向外资开放,提升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提升海外投资者对我国金融市场投资的便利性,吸引更多投资银行、证券基金、保险服务等金融机构特别是包含股本、债权等形式、期限在1年以上的长期资本来华开展业务,投资中国的科技企业、数字经济和绿色发展。“走出去”方面,要同时推动金融监管、金融机构、金融产品、金融服务、金融基建、金融机制、金融治理的改革创新,提高金融机构的全球竞争力,加强优质金融服务,服务好“走出去”和“一带一路”建设。稳慎扎实推进人民币国际化,基于贸易投资的实体需求健全人民币国际化所需的金融基础设施和制度安排,不断拓展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CIPS)的网络功能和产品体系,吸引更多直接参与者,扩大业务覆盖面;进一步提升人民币的计价和储备功能,在大宗商品贸易和跨境电商中推广以人民币计价;进一步发展人民币离岸市场,通过货币互换、双边投资协议(BIT)、主权财富基金投资等渠道完善离岸市场人民币供给机制;加快数字人民币应用与发展,积极推进多边央行数字货币桥项目;健全跨境资金流动的审慎管理框架,强化人民币国际化的风险防控工作。

当下全球经济放缓和全球化遭遇逆流的负面影响在很大程度上传导到了金融行业。全球经济不确定性增加,必然会导致全球市场波动性上升。金融市场对于全球和地缘经济、政治事件更加敏感,这本身也对金融机构的盈利和风险管理构成了极大挑战。对中国来讲,面对全球经济增长放缓和较高的全球金融风险环境,应该坚持走自己的金融特色发展之路。在这个过程中,要保障金融业稳定健康发展,提升金融抗风险的能力。面对世界经济增长乏力、金融风险复杂化的局面,中国更应以金融强国战略提高国内金融市场的韧性,鼓励金融机构增加资本储备,继续推动金融科技创新,积极参与国际金融规则的制定和改革,向世界提出中国方案。

结语

当今世界正处在百年未有之大变局,金融业也是如此。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金融业的发展正坚定地走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金融推动国家崛起的战略日益明晰,真正有效的“金融强国”概念应源于推动国内金融发展的实效与全球金融治理提升的成果(王文,2019)。

金融强国是目标,更是过程。面对经济增长乏力、金融风险复杂化的局势,中国更应该以金融强国战略提高金融的韧性,鼓励金融机构增加资本储备,继续推动金融科技创新,积极参与国际金融规则的制定和改革。一方面,要切实加强对重大战略、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优质金融服务,保持货币政策的稳健性;另一方面,要更多地推动金融业改革,大力落实金融服务于实体经济的功能导向,完善高质量现代化的金融监管体系,并在此基础上推进扩大金融高水平开放。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提出“要加快建设金融强国”目标,实际上就是为中国广大金融行业的直接从业人员和每一个享受金融服务的国民,都提出了新时代的要求和使命担当,进而在金融强国建设过程中构建中国特色金融体系,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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